完善全链条机制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

2025-06-25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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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25日,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实务版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刊发文章《完善全链条机制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》。
全文如下



完善全链条机制

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

 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。山东省纪委监委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为目标,坚持守正创新、精准施策、系统发力,不断健全完善受理、办理、处置、反馈、监督全链条制度机制,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,持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。

  优化接收受理机制,高效处理信访举报

  接收受理是信访举报工作的基础,是群众监督转化为纪检监察监督的重要环节。山东省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服务监督执纪执法这一主线,持续在把好第一道程序、第一个关口上用功发力,有效夯实信访举报工作“基本盘”。

  强化枢纽功能快速分转。依托省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分办中心,对接到的电话举报当天研判、当天分办;对受理的信访件全要素录入扫描、当日分流转办,市县纪委监委当日可接收、打印扫描件,快速纳入处置程序,处理时间大幅缩短。通过提高工作效率,让信访件当日转到县(市、区)一级纪委监委,大幅压缩群众等待时间。

  “跨前一步”甄别研判。山东省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集体研判和信访室、案件监督管理室、承办部门三方协同机制,强化关联比对、分析研判,剔除明显无实质内容和重复的检举控告,精准甄别筛选问题线索,并按紧急件、重点件、一般件分类标注,既防止标准过严造成问题线索流失,又通过精准研判有效减轻后端处置压力,切实履行初步筛选的职责。

  智能辅助规范摘录。信访举报信息要素的规范录入关系到后续处置是否精准有效。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开发智能填录摘报工具,全息识别信访举报件,自动填录举报人信息、被举报人信息、举报问题类别等信访举报基本信息,精准摘报举报事项和问题,确保“信不漏人、事不漏项”,摘报录入质效明显提升。

  完善分类办理机制,有力推动解决问题

  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办理检举控告,是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、高质高效办理检举控告的重要保证。山东省纪委监委聚焦关键环节,健全分类办理机制,不断提升检举控告处置质效,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。

  建立初次举报限期办结机制。山东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,对接收受理、分办处置、答复反馈、核查审理等方面作出全链条规范,严格限期办结,压实首办责任。针对初次举报办理质效不高的地区,建立“重点督导县”制度,省县直通,每月检查按期办结等内容,点对点向县(市、区)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反馈超期未结等情况,精准传导压力,推动办理责任落实。

  建立重复举报常态化办理机制。全面总结近年来重复举报专项治理行动经验做法,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重复举报办理工作的意见,将重复举报从集中治理向常态长效办理转变,做到随发生随解决。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规范工作台账,明确重复举报办理范围、程序、方式,设定9项评价指标,每月调度、每季度通报,推动重复举报办理工作走深走实。2024年以来,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重复举报2506件,已办结1750件,新增立案304件413人。

  建立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联动处置机制。立足“监督的再监督”职责定位,聚焦涉及较大群体利益、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8类情况,筛选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,构建“信访室+派驻纪检监察组+职能部门”联动处置模式,推动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。持续跟踪办理情况,循线深挖细查信访事项背后的责任、腐败、作风问题,一经发现及时核查处置。2024年以来,山东省纪委监委共联动处置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985件,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271个。

  规范处置反馈机制,主动回应群众关切

  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。山东省纪委监委建立多种处置反馈机制,不断提高受理处置工作透明度,主动反馈处理情况,有效维护群众监督权利。

  建立实名举报见面反馈机制。针对实名举报,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核查前、核查中、核查后“三见面”反馈机制,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事情有人管、利益有人护。核查前听取诉求,详细了解举报动机、利益诉求,做好政策解释,引导合理预期,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出现“你核你的、我访我的”情况;核查中认真沟通,告知办理方式和工作进展,让群众心里有底、打消疑虑;核查结束后及时反馈,对举报问题一一回应,查无实据的做好解释说明,争取举报人理解支持。

  推行匿名举报“阳光反馈”机制。对匿名信访举报,核查结束后,以适当形式公示反映主要问题、核查结论、核查组联系方式等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如,济南市章丘区纪委监委推行“阳光问信”,针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,召开现场反馈会,邀请群众代表听取信访问题答复,积极回应群众关切。

  建立信息化督促机制。依托检举举报平台,将制度规定嵌入流程设计,细化承办部门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办理信息的具体要求,对于超期未反馈、反馈质量不高等情况进行预警提醒,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,增强制度执行刚性。今年以来,全省各级承办部门整体处置反馈率达到80%以上,其中省本级达到100%。

 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,切实守牢质量生命线

  督促检查是压实信访举报处理责任、解决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。山东省纪委监委不断优化信访举报监督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,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。

  建立常态化程序性检查机制。制定检举举报平台闭环运行管理办法,依托自主开发的大数据子平台自动检查、质效管控、监督预警三大模块,设置受理办理、分流转办、处置反馈等环节22项内容78项指标,每季度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送件、全省各级自收件办理情况进行线上检查,一键生成监督检查台账、汇总表和监督检查分析报告,检查结果反馈责任单位整改。今年以来,已检查信访举报16372件次,督促整改问题2317个。

  建立办理质量集中评查机制。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初次举报查否件、未立案件、办结后反复举报件纳入质量评查体系,抽调信访举报、案件监督管理、案件审理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,赴16个地市开展实地检查。评查重点紧盯事实证据、定性处理、程序手续等环节,逐件逐项细致评查,涵盖各市纪委监委“市管件”、派驻机构“市直件”、县乡纪检监察机关“基层件”,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反馈承办单位,指导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整改落实。今年以来,已评查检举控告504件,查纠问题372个。

  建立办理质效类问题通报督查机制。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对群众反映的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质效类问题,每月通报相关市纪委监委,督促报送办理情况。对各市纪委监委反馈群众举报不属实的信访件,省纪委监委信访室以不低于30%的比例进行抽查;对抽查发现举报属实的挂账督办、销号管理。(山东省纪委监委信访室)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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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吴帅

审核:战言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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